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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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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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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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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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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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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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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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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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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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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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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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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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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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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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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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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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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鹤山市体育馆东北角办公室面积30.7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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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鹤山市体育馆东北角办公室
备注:
1、本物业的用途拟定为办公场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外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投。 2、本标的挂牌价890元/月,交易保证金2600元,加价幅度100元/次,租期为5年,首年租金按成交价,自合同履行的第三年起,以上一年度租金为基础每年递增5%。签署《成交确认书》后,承租方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租金和水电保证金5000元。签订合同后,原竞投保证金将原路退回,逾期不签订合同的作违约处理,没收竞投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原租户竞投成功后无装修期,新租户竞投成功后装修期不超过30日。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转让和转借给他人。 4、竞投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认同及了解所招租标的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招租人不受理竞租人竞得后对招租标的的任何要求。 5、其他要求详见《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