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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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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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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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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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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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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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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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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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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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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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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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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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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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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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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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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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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明德路34号保利中宇花园113室,该物业处于滨江新区启动区内,滨江新区商业中心地段。东面为宝骏幼儿园,南面、西面、北面均为住宅。周边商业发展较好,人口居住较为密集,交通线网发达,交通便利,合计招租面积22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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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明德路34号保利中宇花园113室,该物业处于滨江新区启动区内,滨江新区商业中心地段。东面为宝骏幼儿园,南面、西面、北面均为住宅。周边商业发展较好,人口居住较为密集,交通线网发达,交通便利,合计招租面积220.88㎡。
备注:
1.招租标的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明德路34号113室,该物业处于滨江新区启动区内,滨江新区商业中心地段。东面为宝骏幼儿园,南面、西面、北面均为住宅。周边商业发展较好,人口居住较为密集,交通线网发达,交通便利。 2.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3.委托方在收到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电子版)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并送至交易中心;竞得人在收到交易中心通知后,须于3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4.租期为五年,租赁期限内租金从第三年起,每年的月租金比前一年递增3%,直至租赁期满止。租赁双方在完成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3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5.租赁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金额(最终租金以竞投结果为准),水电费押金2000元。 6.整体出租设置1个月的装修期; 7.承租方自接收租赁物之日起,租赁物范围内的一切维修、维护、年审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8.根据原规划用途对外出租。禁止利用租赁物开展一切违法犯罪的活动。如有违反上述约定,出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已收取的租金、保证金不作退还; 9.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进行转租、分租。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的任何部分以转让、出借、赠与、抵押等方式处置; 10.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出租方依据合同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以及根据法定事由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承租方所有升级改造的基础设施、装修、装饰均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卸任何固定的设施(移动会损坏标的物业或移动会损坏被移动物)及与物业融为一体的装修装饰等,承租方投入的动产(即移动不会损害标的物业的财物)除外,承租方要以经营现状移交给出租方,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返还、补偿或赔偿,否则出租方有权按装修装饰的重置价格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11.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