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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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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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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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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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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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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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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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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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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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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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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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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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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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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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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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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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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恩城镇新平南路6号A、B幢二层(编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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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恩城镇新平南路6号A、B幢二层(编号10)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委托方在收到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确认书》(电子版)后,须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并送至交易中心;竞得人在收到交易中心通知后,须于7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签订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3.租赁期为5年,租赁双方在完成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4.委托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 5.标的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娱乐、洗浴、五金建材加工等对周边居民生活秩序、环境造成影响的行业。不得用于经营易燃易爆物品销售、储存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不得占用堵塞公共区域和消防通道。室内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负荷堆放,不得破坏楼体结构,如有发现楼体损坏的,承租方应当承担赔偿楼体损失责任。一经发现违反上述规定,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以转租、分租、转让、出借、赠与、抵押等方式处置标的物,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合作经营租赁标的; 7.出租方按标的物现状出租,如承租方需进行重新装修、扩容,须书面报出租方同意后进行,且装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负责,合同期满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8.租赁期限届满或因承租方原因租赁提前终止的,标的物中的不动产(包括水、电、消防设施等)和不可拆卸设施、装修物,不论是否由承租方出资建设,全部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破坏; 9.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缴交,先缴款后经营,承租方须于当季的第5个工作日前向出租方交纳当季的租金; 10.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