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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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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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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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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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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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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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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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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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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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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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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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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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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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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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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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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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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无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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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开平市三埠长沙曙光东路164号西二幢负一层39号杂物房
备注:
1、该标的用途为杂物房,在竞得人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违法违规经营;拟设立租赁期为2年。 2、租金递增收取:无递增。租金自租赁标的正式交付给竞得人之日起计算,无装修期免租期。具体按双方书面合同约定为准。 3、该标的拟出租范围,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4、该标的现状态为闲置,具体移交时间由双方签署《物业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通过竞得人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的通知信息发送成功即视为已送达,竞得人如变更联系电话应及时告知出租方,否则承担相应不利法律后果。竞得人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租赁权,竞投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出租方有权追究竞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6、签订合同之日,竞得人应同时缴交租赁押金,押金为月租金的3倍。逾期未支付押金,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租赁权,竞投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出租方有权追究竞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7、若竞得人以无法实现该标的约定用途为理由,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属于竞得人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押金,并根据实际损失追究竞得人违约责任。 8、因该标的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无房产证,竞租人应事先向政府有关部门详细了解该标的是否符合申请办证(如营业执照等)的条件,出租方对此不提供保证及承诺。 9、该标的现状:①毛坯。②无水电,竞租人自己解决水电问题。 10、竞得人应承担以下义务:承担租赁期间一切安全生产责任,出租方有权督促承租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承租方需接受出租方管理。 11、该标的如因城市建设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征收、收储、拆除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补偿、赔偿或违约责任,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迁离。 12、出租方所作的任何说明不构成对竞租人的任何保证。该标的按现状出租,除本公告所列明情况,竞得人有义务自行全面了解该标的的法律瑕疵,一旦投标,即视为接纳招标物现状及清楚其一切的法律风险。附件《物业租赁合同》为参考版本,最终以双方签署《物业租赁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