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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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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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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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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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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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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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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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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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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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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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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数量:
规格: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甲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现状进行转让。在乙方付清全部转让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协助办理好交易标的过户手续。 3、乙方须缴交交易成交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待付清所有全部转让款,办理好过户手续后凭保证金收据原件向甲方申请退回保证金。 4、签订成交确定书三天内签订合同,五天内须一次性将购买车款及履约保证金划到指定的银行账户。 5、乙方按照要求将购买车款及履约保证金全额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方可提出退回竞价保证金。 6、车辆提取后,车辆的一切好坏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车辆转让前如果甲方的机动车被有关行政机关查封或发生权利纠纷及自行交易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7、车辆转让后未办好过户手续前,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肇事、罚款或其他情况均由乙方负责。 8、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