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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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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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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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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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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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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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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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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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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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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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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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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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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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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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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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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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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4辆公共汽车车身广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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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开平市义祠公交站场
备注:
1.竞投成功后,竞得人与第三方客户签订合同不超越合同规定年限。 2.严格执行车身外两侧(张贴不能超玻璃位置,活动或凸出的位置不能张贴,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及包括车尾发动机盖上画广告。车尾内容需包括车牌号,全车须为同一广告内容。后挡玻璃不能张贴广告(具体上画位置详见附图绿色部分),须更新车头两侧张贴“公交服务、日日进步”标识。 3.车身广告上画内容需经过出租方确认无误后方能发布。 4.禁止发布医疗类广告信息。 5.竞得人无偿配合出租方投放包括政府指令性公益广告及与出租方业务有关的广告的制作、安装及上画。 6.本项目标的,具体线路、车号、数量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7.如遇有车辆大修、事故、年审、报废、更新、停运、线路调整、车辆调整等原因引起广告画面必须重新制作、修补以及影响广告不能正常运作的风险及相关费用、损失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租方不予承担。 8. 合同签订后,视为出租方已将车身广告资源完好交付竞得人。 9.本公告“租赁条件”未尽事宜,由合同约定补充。 注意事项:因广告喷画的设计制作或安装造成人员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由竞得人承担全部责任。(详见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