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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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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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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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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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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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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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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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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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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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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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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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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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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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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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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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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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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1、租赁方式:按现状整体(首、二层)公开租赁。 2、租赁年限:租期为8年,租金每三年递增10%。 3、承租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外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投。 4、竞投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认同及了解所招租标的现状、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招租人不受理竞投人竞得后对招租标的的任何要求。 5、竞得人竞投成功后,须待原租户合同结束(2023年12月31日)后才可进场,若由原租户竞得,按新的《租赁合同》继续经营。 6、签订合同后,原租户竞投成功后无装修期,新租户竞投成功免租装修期为2个月。 7、租赁合同以“按三付一”即3个月的成交月租金作为合同押金和以半个月成交月租金作为商铺水电押金,并需预交一个月租金。签订合同后,原竞投保证金将原路退回(不计利息),逾期不签订合同的作违约处理,没收竞投保证金。 8、原则上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转让和转借给他人。 9、签订合同后,租赁期内水电由承租方自行申请报装,出租方提供资料,其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 10、其他要求详见《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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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位于鹤山市沙坪镇,标的所在的位置良好,交通方便。
备注:
本页面显示的“租赁期限”及“租金信息表”仅作参考,实际年限及租金以《租赁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