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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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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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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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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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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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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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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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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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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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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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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数量:
规格:
备注:
1、标的物挂牌价:31237元,交易保证金3500元,加价幅度:1000元/次;竟投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外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投。 2、交易标的明细详见《处置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标的物数量是以转让方提供的数量为转让依据。转让方不承担标的品质、真伪、安全性能及其他相关责任。标的物在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搬运、装车、运输、拆卸等一切费用及耗损由竞得人承担。若违反本条,引发的责任和后果由竞得人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3、竞投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同所转让标的现状,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转让方不受理竟投人竟得后对转让标的提出的任何要求。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次交易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4、本批次交易标的分别存放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四中队,鹤山市沙坪街道美雅西路美雅苑;标的为监控杆、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空调、冰箱、传真机、办公台、电视机、办公家具用具等。上述标的不作为市场流通保证,如需进入市场流通环节,请竞得人自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进入市场流通环节所需手续和相关证照等。 5、参与竟投人违反《交易项目信息公告表》交易条件要求的,没收该竟投人的交易保证金上缴国库。 6、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