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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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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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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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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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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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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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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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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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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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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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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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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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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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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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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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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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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商铺面积75平方米,位于台山市台城通济路,道路通达良好,交通便捷,商铺所处区域人口聚集度较高,商业氛围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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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位于台山市台城通济路5号。道路通达良好,交通便捷,
备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租。 2.承租方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需缴纳3个月的成交月租金为合同保证金。 3.签订《租赁合同》后,标的若为原租户竞得的即时交付;标的为非原租户竞得,自签订《租赁合同》后一个月内交付。 4.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投入资金建设的不动产(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线路及消防设备设施),租赁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5.标的处于占用状态,标的按现状交付,具体以出租方移交时状况为准,房屋内一切杂物由竞得人负责清理。 6.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图仅供参考,请意向承租方充分考虑和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参加竞租者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招租标的品质和瑕疵等一切情况,愿意自行承担风险。 7.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开设高噪音及使用明火等商业经活动。 8.其他约定条款,详见《租赁合同》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