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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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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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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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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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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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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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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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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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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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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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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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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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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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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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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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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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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开平市翠山湖西湖二路1号国汇工业园E1幢厂房,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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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开平市翠山湖西湖二路1号国汇工业园E1幢厂房
备注:
1、竞得人必须以企业名义对租赁标的签订租赁合同和经营使用,竞得人不得私自将租赁标的转租他人。 2、租赁标的为经营性用途,承租方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入园项目必须是工业生产项目,且不得从事环境污染行业,要求是现代轻工纺织(含水暖卫浴)、生物医药与健康(含食品)、高端装备制造等符合翠山湖园区产业类型的企业,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经营用途。 3、竞得人需在该标的成交后7天内将上述提及的资格条件的相关资料提交给出租方,经出租方审核后再签订租赁合同。 4、租赁期限拟定5年,租金、物业管理费以及设备租赁费从租赁期内的第三年起(含第三年)逐年递增5% 。 5、签订合同时需另外缴交保证金给出租方,保证金为租金、物业管理费以及设备租赁费的2倍。竞投保证金在完成签订租赁合同手续后原路退回。 6、竞投标的以实地现状为准,竞租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经了解和认可招租标的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招租方不受理竞得人中标后对招租标的提出任何要求。 7、若原租户中标,在原合同期满后的补充协议结束后顺延签约;若新租户中标,原租户要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搬迁,把厂房交回出租方,新租户要在确认中标后15天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在约定时间起生效。 8、原租户中标无装修免租期,新租户有2个月装修免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