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
租赁个数:
*
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
租赁期限(年):
年
*
租赁期限(月)
月
*
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
原租赁合同期限:
*
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
币种:
人民币
*
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
挂牌价:
*
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
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
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
加价幅度:
*
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
标的简介:
房屋用作酒店经营已有二十余年,证载五层。首层用作餐厅及接待厅,二至四层共有客房48间。部分客房出现天花板泛黄、墙皮脱落等情况;供水系统管道堵塞,部分水龙头出水量受到影响。以上情况竞得人需自行出资进行相关修缮工作。
*
标的坐落(存放)地:
台山市川岛镇下川王府洲旅游中心(南国大酒店)房屋
备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租。 2.承租方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需缴纳3个月的成交月租金为合同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后15天内交付标的,合同期内给予3个月的免租装修期。 3.本次招租标的仅为台山市川岛镇下川王府洲旅游中心(南国大酒店)房屋。标的按现状交付(不包括其中的可移动资产),具体以出租方移交时状况为准。标的内的一切杂物由承租方自付费用清理。标的如需维修、加固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房屋外遮阳棚搭建在公共场地上,如因相关政府部门要求拆除的,须由承租方出资拆除,出租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4.租赁标的如需办理水电开户,开户手续和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予以提供有关资料协助。 5.在租赁期内,承租方须依法使用标的,承租方不得经营或储存危化品,且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政府征用需要收回标的时,承租方必须无条件交回标的,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6.标的范围内广告牌(指经相关部门审批并办理设置证的户外广告设施)位置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私自经营使用。 7.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投入资金建设的不动产(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线路及消防设备设施),租赁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8.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图仅供参考,请意向承租方充分考虑和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参加竞租者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招租标的品质和瑕疵等一切情况,愿意自行承担风险。 9.房屋有产权证,用途为“酒店”,承租方如想用该地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申请登记注册的,请预先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咨询并了解相关情况。出租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 10.其他约定条款,详见《租赁合同》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