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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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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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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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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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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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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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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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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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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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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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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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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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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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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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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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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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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房屋面积共327㎡,其中夹层面积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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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台山市都斛镇
备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租。 2.承租方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需缴纳3个月的成交月租金为合同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由出租方全额无息退回。2023年的租金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交清,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交付下年度租金。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投入资金建设的不动产(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线路及消防设备设施),租赁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将租赁标的转租给第三方须经出租方同意。 5.标的现用墙体间隔为4个单元,现按现状出租,房屋内可移动家具电器等不在这次出租范围内,详细情况请咨询出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私自拆除间隔墙。签订《租赁合同》后20日内交付标的。 6.在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经营或储存危化品,且要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7.请意向承租方充分考虑和了解标的的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参加竞租者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招租标的品质和瑕疵等一切情况,愿意自行承担风险。 8.其他约定条款,详见《租赁合同》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