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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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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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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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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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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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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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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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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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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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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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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数量:
规格:
备注:
一、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企业。该石方源量为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开平市石方资源有偿出让合同》。因该区域属于场地平整范围,场地平整范围内不设置矿区,不颁发《采矿许可证》。 三、出让收益缴纳方式:竞得人须在签订《开平市石方资源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缴款通知书的指引一次性足额缴纳成交的出让收益。如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石方资源量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天按成交金额的0.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一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已交款或定金不予返还,出让人可要求竞得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出让人保护竞得人依法取得的石方源量,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或石方资源规划调整,提前收回石方资源量的,出让人应当依法报批,并根据收回石方资源量给竞得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给予竞得人对等的补偿。 五、为确保开平市长沙街道西安路飞鸡岭地块平整工程的进度,竞得人须接受出让人监督开采石方的全过程。如竞得人不接受监督的,出让人有权终止《开平市石方资源有偿出让合同》。 六、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开平市石方资源有偿出让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开工进行开采石方,并在45天内完成开采石方。竞得人不能如期开采石方的,出让人有权无偿终止出让合同。如竞得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自超期之日起,出让人每天按成交金额的0.2%向竞得人收违约金,超期45天内未能完成施工的,出让人有权无偿终止出让合同,但因不可抗力或政府的原因造成开工延误的除外。 七、竞得人应按要求进行施工,不能超范围开采石方资源,如果发现竞得人有超范围开采石方资源,按非法开采进行处理。 八、竞得人应依法开采石方,不得损害、破坏周围自然生态环境及设施,因开采石方致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竞得人应当负责赔偿。 九、竞得人应当妥善保护场地开采范围界线标志,不得擅自改动,界线标志受到破坏或移动时,竞得人应当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线标志。 十、竞得人应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等影响场地平整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该石方资源量出让后,这些可能存在的情况由受让人自行协调解决,竞得人承诺不得在今后以任何理由向出让人主张权利。竞得人根据属地政府、自然资源等管理部门要求自行办妥所需的备案注册文件资料及场地平整文件资料手续。 十一、出让石方范围拐点坐标详见《开平市石方资源有偿出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