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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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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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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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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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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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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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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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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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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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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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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数量:
规格:
备注:
1、本标的转让挂牌价为1697元,交易保证金为300元,竞价期间加价幅度为50元/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3、本次交易标的为已批准(包括清点、价格确认)报废的残值资产,竞得人应严格按规定处理,严禁翻新再用或销售,若违反本条,产生的责任和后果由竞得人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4、标的物按现状整体转让,标的物数量是以委托方提供的数量为转让依据,成交后以实物的实际数量移交,或多或少,成交关系不变,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5、竞得人应在缴款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货,逾期提货而需支付的费用及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分别存放在:鹤山市沙坪镇源大酒店(原榕园),在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拆卸、搬运、装车、运输等一切费用及损耗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由转让方协助办理标的物的相关移交手续。 7、竞买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同所转让标的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转让方不受理竞买人竞得后对转让标的提出的任何要求,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数量确认,责任自负。 8、其他约定条款,详见《实物资产转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