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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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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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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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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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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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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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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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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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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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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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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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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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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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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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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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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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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1、竞投保证金由竞租人在竞租前划入招租机构指定账户,竞租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租,竞租成功并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原路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租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原路退回。 2、租赁期限:标的物租赁期为5年,双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于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的约定以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为准。 3、承租方不得以转租、转让、分租、出借、赠与、抵押、作价出资等方式处置标的物。 4、本项目租赁所涉及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承担。 5、租赁期限届满或因承租方原因租赁提前终止的,标的物中的不动产(包括水、电、消防设施等)和不可拆卸设施、装修物,不论是否由承租方出资建设,全部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破坏。 6、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须于每月的10日前向出租方转帐交纳当月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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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新村132号之一801室
备注:
7、物业使用情况:江门市江海区银泉花园37幢之一602室、蓬江区胜利路133号之八604室、蓬江区永盛村80号604室、蓬江区幸福新村132号之一801室、江海区礼乐文昌花园5幢之一701室等5项物业闲置;江门市蓬江区怡福苑26幢404室、蓬江区高成村11号601室、蓬江区胜利路57号305室、蓬江区江华一路5号106、107室三号铺、蓬江区胜利路118号之一首层(左铺)、蓬江区院傍坊9号首层21-22 C-D 22-24 A-D 24-25C+2.50M-D轴、夹层21-22 C-D轴两项整体、蓬江区农林横路11号之五首层一号铺、蓬江区农林横路11号之五首层二号铺、蓬江区农林横路11号之五首层三号铺、蓬江区农林横路11号之五首层四号铺、蓬江区农林横路11号之五首层五号铺、蓬江区农林横路11号之五首层六号铺等12项物业占用中。 8、保证金:详见拟公开招租物业明细表。 9、如标的物招租成功,承租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并于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0、江门市江海区银泉花园37幢之一602室、蓬江区胜利路133号之八604室、蓬江区永盛村80号604室、蓬江区幸福新村132号之一801室、江海区礼乐文昌花园5幢之一701室等5项物业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出租方以移交时标的物的状况将标的物移交给承租方;江门市蓬江区怡福苑26幢404室、蓬江区高成村11号601室、蓬江区胜利路57号305室、蓬江区江华一路5号106、107室三号铺、蓬江区胜利路118号之一首层(左铺)、蓬江区院傍坊9号首层21-22 C-D 22-24 A-D 24-25C+2.50M-D轴、夹层21-22 C-D轴两项整体、蓬江区农林横路11号之五首层一号铺、蓬江区农林横路11号之五首层二号铺、蓬江区农林横路11号之五首层三号铺、蓬江区农林横路11号之五首层四号铺、蓬江区农林横路11号之五首层五号铺、蓬江区农林横路11号之五首层六号铺等12项物业如非原租户竞得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日起6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以移交时标的物的状况将标的物移交给承租方,如原租户竞得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出租方以移交时标的物的状况将标的物移交给承租方。 11、江门市江海区银泉花园37幢之一602室、蓬江区胜利路133号之八604室、蓬江区永盛村80号604室、蓬江区幸福新村132号之一801室、江海区礼乐文昌花园5幢之一701室、蓬江区怡福苑26幢404室、蓬江区高成村11号601室、蓬江区胜利路57号305室等8项物业为独立的水电表,每月水电费先由出租方向供水供电部门缴交,再由承租方支付给出租方;江门市蓬江区江华一路5号106、107室三号铺、蓬江区胜利路118号之一首层(左铺)、蓬江区院傍坊9号首层21-22 C-D 22-24 A-D 24-25C+2.50M-D轴、夹层21-22 C-D轴两项整体等3项物业的水、电表为分表,每月出租方根据水电分表实际行码加相应损耗收取承租方的水电费;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1号之五首层一号铺、蓬江区农林横路11号之五首层二号铺、蓬江区农林横路11号之五首层三号铺、蓬江区农林横路11号之五首层四号铺、蓬江区农林横路11号之五首层五号铺、蓬江区农林横路11号之五首层六号铺等6项物业无水无电,用水用电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及承担相关费用。 12、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