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
租赁个数:
*
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
租赁期限(年):
年
*
租赁期限(月)
月
*
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
原租赁合同期限:
*
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
币种:
人民币
*
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
挂牌价:
*
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
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
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
加价幅度:
*
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
标的简介:
位于蓬江区杜阮镇江杜中路杜阮客运站西南200米,附近有公车接驳站场。
*
标的坐落(存放)地:
杜阮镇富华街8号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所有标的租赁期均为3 年,双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3、因本项目租赁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所有税费均由委托方承担。 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以转租、分租、转让、出借、赠与、抵押等方式处置标的物,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合作经营租赁标的。 5、租赁期限届满或因承租方原因租赁提前终止的,标的物中的不动产(包括水、电、消防设施等)和不可拆卸设施、装修物,不论是否由承租方出资建设,全部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破坏。 6、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须于每月的10日前向出租方交纳当月的租金。 7、出租期间若国家、政府征用或改变其它用途,出租方应在规定撤场时间到来前6个月通知承租方(出租期间尚余不足6个月的除外),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清理撤场,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8、没有水、电设施、设备的标的出租方不提供,承租方需自行解决。 9、标的1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富华街4号102之二、 标的2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富华街5号101之一、 标的4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富华街5号101之3、 标的5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富华街5号101之4-5、 标的6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富华街5号101之6、 标的7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富华街5号101之7、 标的8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富华街5号101之8、 标的9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富华街7号首层101-102、 标的10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富华街7号首层103、 标的11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富华街7号首层104、 标的12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富华街8号首层101、 标的15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富华街8号首层104、 标的18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富华街8号首层107、 标的19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富华街8号首层108、 标的20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富华街12号104之1、 标的21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富华街12号104之2。 以上标的占用中,如非原租户竞得,出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10日内移交标的物。 10、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