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
标的类型:
*
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
币种:
人民币
*
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
挂牌价:
*
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
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
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
加价幅度:
*
有无保留价:
无
有
数量:
规格:
备注:
1、粤JY3177、粤JY6077,两台福龙马牌中型特殊结构货车整体转让(含车牌),挂牌价950000元,交易保证金95,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次。 2、交易标的在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耗损以及安全责任问题由竞得人承担。若违反本条,引发的作保责任和后果由竞得人负责,与转让方无关。竞得人不得将转让标的用于与法律相抵触的用途。 3.在办理交易标的过户手续时,转让方依有关规定,出具必要性的支持文件,过户所产生的转让税费由转让方承担。 3.标的物按现状转让,竞买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同所转让标的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转让方不受理竞买人竞得后对转让标的提出的任何要求,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4.竞得人在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在签署《车辆转让合同》并缴清全部转让款后无息原路退回。如竞得人不能按照本合同履约,则转让方有权没收该保证金,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 5.竞得人须承诺已知悉当地机动车变更过户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机动车受让的资格条件。如因不符合相关机动车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以提货时间为标准,车辆如有未处理违章的,提货前违章由转让方处理,提货后违章由竞得人处理。 6.未尽事宜,详见《车辆转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