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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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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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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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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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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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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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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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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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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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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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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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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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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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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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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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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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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出租面积:证载面积1925.67㎡,本次出租面积为200㎡。 3、租赁期限和租金:标的物租赁期为5年,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递增2%。 4、承租方不得以转租、转让、出借、赠与、抵押、作价出资等方式处置标的物。 5、本项目租赁所涉及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承担。 6、租赁期限届满或因承租方原因租赁提前终止的,标的物中的不动产(包括水、电、消防设施等)和不可拆卸设施、装修物,不论是否由承租方出资建设,全部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破坏。 7、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须于每月的10日前向出租方转帐交纳当月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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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江门市江会路3号首层
备注:
8、物业使用情况:在用中。 9、房屋租赁保证金: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10、如标的物招租成功,承租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并于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1、如非原租户竞得该物业,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日起6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以移交时标的物的状况将标的物移交给承租方,如原租户竞得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出租方以移交时标的物的状况将标的物移交给承租方。 12、该物业成功竞投后由江门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承租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和房屋租赁保证金由江门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取。 13、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结构安全保证金 50000 元(大写:伍万元整)。租赁期内不能擅自更改房屋结构,若承租方擅自更改房屋结构则全额没收房屋结构安全保证金,如无则合同期满后无息退回。 14、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水电费押金 10000 元(大写:壹万元整),水电费押金不作日常水电费抵扣之用,合同期满后如无欠费则无息退回。 15、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租赁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