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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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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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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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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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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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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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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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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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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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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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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数量:
规格:
备注:
1、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2、转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现状进行转让。 3、受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用途和现状予以受让。 4、双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于5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5、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标的交接手续。 6、采伐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采伐。 7.采伐地点:位于牛厂工区第一林班3和5小班桉树,参考面积约506.39亩。 8.转让方负责办理采伐有关手续。受让方需转让给他人的,须知会转让方。 9.受让方签订《林木采伐权转让合同书》后,表示对该标的拍卖内容及范围无异议,且签订转让合同后转让方不负任何责任。 10.双方签订合同3天内,受让方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人民币,待工地完成采伐,并通过转让方验收,验收合格5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履约保证金,如受让方违约,转让方全额扣除该保证金,不退回。 11、付款方式:受让方共分二次付清全部款项: 第一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5天内支付合同款的50%; 第二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或完成采伐150亩时支付至合同款的100%; 以上支付林木款项的条件中,以先到为准的原则进行支付,且必须按时支付,否则视为违约。 12、其他事宜在合同中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