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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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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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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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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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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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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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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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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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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备注:
1.转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现状进行转让; 2.受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用途和现状予以受让; 3.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供“三无”船舶的拆解方案经转让方同意后签订《“三无”船舶的残料转让合同》。 4、自签订《“三无”船舶的残料转让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拆解、称重、清场和一次性将全额成交款缴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标的物在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拆卸、称重、搬运、装车、运输、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方按期付清成交价款后,由转让方协助办理标的物的相关移交手续。 6.标的物请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物品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7.受让方需具备船舶拆解资质等相关条件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地为广东江门市内,拥有拆解场所,便于拆解船舶拖运和监管。 8.拆解工作中应根据拆船行业安全规范做好船舶拆解的防爆、防火及安全措施,并按要求对船体完全拆除并进行切块分解处理,其他主要部件拆离船体。 9. 其他未尽事宜在正式《“三无”船舶的残料转让合同》中约定。 10.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11、计价结算单位: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