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
租赁个数:
*
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
租赁期限(年):
年
*
租赁期限(月)
月
*
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
原租赁合同期限:
*
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
币种:
人民币
*
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
挂牌价:
*
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
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
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
加价幅度:
*
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
标的简介:
位于恩平市大田镇大田圩43号之1一层房屋(面积约250平方米)及恩平市大田镇大田圩43号之2恩平市大田供销社助农服务中心(两层房屋面积共887.52平方米)。
*
标的坐落(存放)地:
标的位于恩平市大田镇大田圩43号
备注:
1、出租标的的具体情况:位于恩平市大田镇大田圩43号之1一层房屋(面积约250平方米)及恩平市大田镇大田圩43号之2恩平市大田供销社助农服务中心(两层房屋面积共887.52平方米)。 2、竞投保证金由竞投人在竞投前划入指定账户。竞投人须交纳保证金才能参与竞投,竞投成功并签订合同后,竞投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如竞投成功者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或违反其他约定的,委托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在承租期内违约,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和追索违约方的相关责任。竞投不成功者,则全部保证金无息全数予以退还。 3、承租人租赁该房屋仅限于建设农业金融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对接等功能于一体的办公服务场所。 4、租赁期为 十年,双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5、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缴交壹拾伍万元作承租履约保证金。 6、承租方按年度缴交租金,每年度租金应提前20天一次性缴交给出租方。 7、承租方必须遵守一切安全生产规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不得在铺房内进行违法活动,若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或因违法活动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并赔偿出租方的经济损失。 8、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物业及附属设施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租。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在合同中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