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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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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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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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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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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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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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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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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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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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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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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数量:
规格:
备注:
1.该批报废的固定资产挂牌价:10117元,交易保证金:1012元,加价幅度:100元/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3.本次交易标的为:17台语言教学机、2台高级双卡座、13台爱普生投影仪、8台电脑、9台功放机、6台收录机、1台打印机、1台音乐程控仪、1套调谐器、1套航天智能播放控制系统、1台VCD、1台变压器、1台配电箱、51个储物柜、323张铁床,存放于鹤山市雅瑶中学内。 4.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标的物数量是以转让方提供的数量为转让依据。竞买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同所转让标的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转让方不受理竞买人竞得后对交易标的提出的任何要求,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交易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5.竞得人成功竞得标的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合同》,且须在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由转让方协助办理标的物的相关移交手续,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竞得人负责。 6.竞得人应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货,逾期提货而需支付的费用及一切后果由竞得人承担。标的物在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搬运、装车、运输等一切费用及耗损由竞得人承担。若违反本条,引发的作保责任和后果由竞得人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7.竞得人在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在签署《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并缴清全部转让款后无息原路退回。如竞得人不能按照本合同履约,则转让方有权没收该保证金,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 8.其他约定条款,详见《实物资产转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