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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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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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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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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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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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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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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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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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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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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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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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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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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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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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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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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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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位于横陂镇横新中路5号综合楼,共三层,总建筑面积305.50平方米,其中首层面积93.08平方米,第2-3层面积共212.4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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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恩平市横陂镇横陂圩横新中路5号
备注:
1、租赁期为 7年,双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2、承租人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餐厅饭店经营。 3、承租方必须缴交三个月租金(以竞投成交价计算)作履约保证金。 4、承租方必须在每月5号前将当月租金一次性缴交给出租方。 5、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不应存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下所禁止的危险物品,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如因此发生损害,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因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而对出租方的赔偿。 6、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物业及附属设施全部或部分转租、分租。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在合同中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