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
标的类型:
*
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
币种:
人民币
*
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
挂牌价:
*
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
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
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
加价幅度:
*
有无保留价:
无
有
数量:
规格:
备注:
1、该标的挂牌交易价格:42000元,交易保证金:10000元,加价幅度:1500元/次。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转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现状进行转让; 3、受让方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现状予以受让; 4、转让方只转让标的车辆,车牌号码不参与转让; 5、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于5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 6、受让方应在签订《转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7、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办理交易标的过户和交接手续; 交易车辆交易公告日前涉及的交通违章处罚和扣分,由转让人负责。公告后,转让人负责封存车辆,并承担公告日至移交前期间的交通违章处罚和扣分。车辆移交后涉及交通事故责任的违章、处罚及扣分等,由竞得人负责; 8、竞买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同所转让标的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转让方不受理竞买人竞得后对转让标的提出的任何要求,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9、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