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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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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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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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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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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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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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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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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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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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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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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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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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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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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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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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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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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周边以商业广场和居民住宅为主,人口聚集度较高,节假日人流量、车流量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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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鹤山市沙坪街道的政通路与兴文路,鹤山市电信广场,鹤山市永安市场侧喷水广场,鹤山市市民广场。
备注:
1、挂牌价:177600元,交易保证金:50000元,加价幅度:2000元/次,出租期限30天(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 2、出租标的合同押金为300000元。先交款后经营(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3、出租用途为场地位置经营权,开办鹤山市2021年迎春花卉市场、对联及年货街展销场地所需手续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4、为确保排除不稳定因素及安全隐患等问题,本项目不接受个体户及个人报名竞投,只接受符合经营范围的公司报名竞投。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符合经营范围的公司,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必须在2019年前注册,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必须为100万元以上及具有市场服务管理、商业经营管理、物业租赁等范围及具有成功承办迎春花市的经验。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必须聘请具有施工安装、保洁清运、安保等经营范围的公司方可对场地进行经营。 5、竞投结束后,中标方须于竞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携带盖有公章的注册资金为100万元以上的、具有市场服务管理、商业经营管理、物业租赁等范围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缴纳证明、成功承办迎春花市相关书面证明给我司确认、备案方可与我司签署鹤山市2021年迎春花卉市场、对联及年货街展销场地《租赁合同》,10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安装合同、保洁清运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资料给我司确认、备案。如中标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在限期内提供上述完整资料与我司签署鹤山市2021年迎春花卉市场、对联及年货街展销场地《租赁合同》,视中标方自动放弃该项目,所有投标保证金不作退还,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本项目评估费用35520元人民币由承租方负责,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由承租方支付给我司。 7、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超面积经营,不得在场地内及周边存在宣传黄、赌、毒等违法行业,不得对周边居民生活秩序、环境造成影响。 8、8、如市城建、城管、工商、电信及税务等相关部门需对该场地收取费用,则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我司提供联系方式,承租方自行与相关部门联系场地费用事宜)。 9、如政府部门需承租方配合宣传公益事项,必须无条件配合。 10、承租方负责场地的施工、安装、维修、清洁、拆除及运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及消防责任。如因台风等自然灾害或人为原因致使场地内的设施倒塌,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11、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必须立刻撤场并清理现场一切设施及杂物。 12、竞投方应对本项目描述的竞投情况及相关竞投要求了解清楚,竞投方中标后须自愿承担一切投资风险。竞投方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同所招租标的面积,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招租人不受理竞投方中标后对招租标的提出的任何要求。 13、其他约定:详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