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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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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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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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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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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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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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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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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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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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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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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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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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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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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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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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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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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农用地,无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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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开平市长沙龙山新村路口之三
备注:
1、该标的用途为农用地,需要符合环保及城市建设要求等,且土地的使用须符合甲方要求。 2、租金递增:从租赁期第3年起(含第3年),每年递增5%。 3、签订合同时需要交押金,押金为月租金的2倍,并一次性缴交全年租金。 4、该标的现闲置中,按现状招租,无装修期,拟租赁期为3年。 5、承租方需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出租方提供仅有的资料协助办理(无产权证)。如果相关证照未能办理,则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构成违约,承租方不得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 6、租赁期内,承租户保证在该租赁物业的所有活动均能符合中国法律及地方政府的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 7、该标的上有110KV高压线经过;地上房屋因年久失修存在危险,不能使用。 8、租赁期内,承租人须维护标的地界不受外来侵犯。 9、竞投标的以实地现状为准(甲方不提供水电表,由承租户自己解决水电问题),竞租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标的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招租人不受理竞租人中标后对招租标的提出的任何要求。 10、其他约定,详见《物业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