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
租赁个数:
*
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
租赁期限(年):
年
*
租赁期限(月)
月
*
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
原租赁合同期限:
*
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
币种:
人民币
*
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
挂牌价:
*
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
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
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
加价幅度:
*
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
标的简介:
通水电
*
标的坐落(存放)地:
开平市长沙曙光东路140号首层1号铺位及二层
备注:
1、该标的现出租中,如非原租户竞得,需给原租户一个月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由原租户按原合同缴交。 2、承租方每月向出租方缴交当月土地使用税680元(按每年每平方米6元计算,代收代缴,只开具收款收据)。 3、租金递增:从租赁期第3年起递增2%。 4、签订合同时需要交押金,押金50000元。 5、招租标的按现状招租,无装修期,用途为沐浞,承租方必须获取相关证照才能经营。 6、承租方需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出租方提供仅有的资料协助办理(或无不动产证等)。如果相关证照未能办理,则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构成违约,承租方不得追究出租方任何责任。 7、租赁期内,承租户保证在该租赁物业的所有活动均能符合中国法律及地方政府的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行为。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有转租、出借等任何转变使用权的行为。 8、竞投标的以实地现状为准,竞租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标的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招租人不受理竞租人中标后对招租标的提出的任何要求。 9、其他约定,详见《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