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
租赁个数:
*
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
租赁期限(年):
年
*
租赁期限(月)
月
*
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
原租赁合同期限:
*
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
币种:
人民币
*
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
挂牌价:
*
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
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
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
加价幅度:
*
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
标的简介:
开平市三埠区祥荻路46号后座首层东边,通水电。
*
标的坐落(存放)地:
开平市三埠区祥荻路46号后座首层东边
备注:
1、自签生效之日起原则上给予租户不超过15日的装修期,装修期满后开始收租。原租户中标续租不给装修期。 2、统一使用规范的租赁合同文本。 3、如不是原租户竞投所得,给予原租户15日搬迁期。 4、租户不得在出租铺位从事不合法、违法经营活动。 5、租户在租赁期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他人租赁经营。 6、租赁期间,水电费卫生费等由租户负责。 7、租户在租赁期满后,租户必须确保铺位出租之前的完整、安全。 8、成交后需另外缴交租赁押金给出租方,竞投保证金在完成租赁手续后原路退回;所有竞投标的均以实地现状为准,竞租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标的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招租人不受理竞租人中标后对招租标的提出的任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