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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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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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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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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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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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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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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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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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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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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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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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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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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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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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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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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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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按照现状出租,租赁标的用途为工业用地,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违法违规经营。厂房建筑面积3528㎡,总层数为一层,厂房主体建筑结构为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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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租赁标的(以下简称“厂房”)位于开平市水口镇兴祥路48号,占地面积9115.33㎡。
备注:
一、按照现状出租,租赁标的用途为工业用地,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违法违规经营。 二、承租方在租赁厂房内经营的业务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环保要求,并对周边环境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影响。 三、租赁期限8年(含2个月免租装修期),招租底价为38808元/月,第1年月租金为招租成交价,租金每两年递增5%。 四、原租户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租户中标后,在签署租赁合同后6个月内移交标的给租户(具体移交时间由出租方拟定,承租方无条件履行)。承租方须在接收租赁标的后2个月内投入经营,否则视承租方单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没收租赁押金,并无偿收回厂房。 五、竞投保证金30万元,租赁押金10万元。 六、租赁标的附有《厂房租赁合同范本》,交易成功且承租方缴交租赁合同押金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厂房租赁合同范本》签署合同,相应条款不再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