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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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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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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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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年):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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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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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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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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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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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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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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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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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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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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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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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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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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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开平市幕沙路77号商铺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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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存放)地:
开平市幕沙路77号商铺首层
备注:
一、租赁期内,竞得人必须正确使用用电、用气设备。定期对供电、供气、消防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保养。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竞得人需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消防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二、租赁期间,该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保养义务由竞得人承担。 三、竞得人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竞得人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竞得人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竞得人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四、第二年起,月租金每年递增5%。 (详见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