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参考面积:
平方米
*
租赁个数:
*
租赁期限单位
年
月
*
租赁期限(年):
年
*
租赁期限(月)
月
*
标的现状:
空置
占用
*
原租赁合同期限:
*
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
币种:
人民币
*
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
挂牌价:
*
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
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
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
加价幅度:
*
有无保留价:
无
有
租金信息
合计(元):
总计(元):
*
标的简介:
此标的使用面积506.65平方米,为经营性用途,拟定租赁二至五年。
*
标的坐落(存放)地:
开平市水口镇中山路212号
备注:
1、竞得人必须以本人名义对租赁标的签订租赁合同和经营使用,竞得人不得私自将租赁标的转租他人。 2、租赁标的为经营性用途,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及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 3、租赁期限拟定二至五年。租赁期超过两年的,从第三年起,每月租金在前一年月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 4、签署租赁合同时需另外缴交租房保证金给出租方,保证金为月租金的2倍。 5、竞投的标无水电表,室内有部分屋面存在漏水现象,招租方将从签订租赁合同起免2个月房租用于竞得人报装水电费、房屋补漏和室内装修等,装修工程及安全责任由竞得人本人负责。 6、竞投标的均以实地现状为准,竞租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标的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招租方不受理竞得人中标后对招租标的提出的任何要求。 7、其它约定,详见《开平市直管公房住宅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