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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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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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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基准日:
评估报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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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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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评估价:
批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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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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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元
保证金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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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有优先购买权: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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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竞价周期:
分钟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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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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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保留价:
无
有
权属性质:
土地类型:
房产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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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号:
规划用途:
目前用途: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地址:
开平市三埠长沙侨园路90号105房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详见合同附件。
备注:
1.本资产带租约拍卖,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受让方需继续履行租约。合同期自2016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每月租金1500元。 2.本资产如附有未经规划审批的临时性建筑物,出让方不保证其合法使用,如相关部门要求拆除,受让方要无条件服从,出让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资产实有面积以房产部门核实的面积为准,如有误差,出让方不作任何补偿。 4.本资产如果需从总证割让出来等原因,过户时需补缴的土地价款、测绘费、办证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负责。 5.本资产拍卖成交后,由侨资发展服务中心协助办理过户,但不保证拍卖资产能够办理过户于受让人名下。从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若由于转让方单方面原因无法协助受让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本次交易终止,成交价款无息全额原路退回受让方,退回成交价款后,交易双方不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若由于受让方单方面原因不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成交价款不予退回,由此产生风险与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受让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负责。 7.详细条款详见《转让合同》。